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此次通知明确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同时提高人才贷款额度。通知提到,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扩大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范围。缴存人家庭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将“既提又贷”政策适用范围由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至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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