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2024年4月23日,成都市中院发布《公告》(2024)川01破3号,四川信托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6月6日前,向四川信托管理人申报债权;成都市中院定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四川信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4月23日,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四川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2024年4月23日,成都市中院发布《公告》(2024)川01破3号,四川信托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6月6日前,向四川信托管理人申报债权;成都市中院定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四川信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4月23日,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四川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