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称,结合外商投资新形势新要求,尽快建立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各地应结合发展实际,以项目化、清单化优惠政策,鼓励外资加大对先进制造、高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的投资力度,中西部地区更要围绕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与东部地区加强对接,促进外商投资梯度转移。试点扩大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适用范围,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基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推动外资企业合规、合法在境内开展融资融券、跨境贸易、投资结算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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