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网站4月29日消息,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阳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政策解读”),涉及公积金贷款、税收等26项。文件提出,实行阶段性购房发放消费券活动。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阳江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完成契税缴纳后,每套房屋可按购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申请领取消费券(四舍五入至百位),可领取的消费券最多为3000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实行“认房不认贷”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施行住房套数认定新标准。面向全国范围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文件要求,强化商品房销售监管。购房人将不低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20%的首期款存入专用监管账户后,方可办理网签。适度放宽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对新建商品房销售备案价进行动态调整,“一房一价”由原来按最高价下浮15%调整为可上下浮15%,调整商品房备案价格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批准满3年、现房备案满1年未售出的,新建商业、办公用房预售许可批准满1年未售出的,由房地产企业自行调整销售价格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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