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拟提出,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餐饮单位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意见稿拟提出,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餐饮单位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