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金科股份发布“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称,近日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重庆分所联合担任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管理人,代青为管理人负责人。金科股份对此表示,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完成重整。
5月21日,金科股份发布“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称,近日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重庆分所联合担任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管理人,代青为管理人负责人。金科股份对此表示,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完成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