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7月25日召开,获准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金科股份公告,公司及重庆金科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以网络方式召开;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14:30以网络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另一份公告,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决定书》,五中院准许公司及重庆金科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