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就“优化吉林省各城市首套住房、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以及“取消吉林省各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等事项形成决议:5月24日起,取消吉林省各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全面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吉林省各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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