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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首套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二套不低于25%

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5月31日消息,对浙江省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全省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