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持续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1、扩大配套募集资金比例,由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提高到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2、继公开受理、反馈、重组委审议、审结等审核时点后,公开审核反馈意见。3、完善审核分道制,按交易类型分类审核。4、协调推动财税部门完善并购重组税收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延纳税标准,允许个人所得税5年内递延缴纳。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