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昌县: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鼓励房企走出去开展促销活动 5月31日,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发布关于印发《平昌县进一步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装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且首次交易的,按规定给予房屋成交价款2%的购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促销活动,县级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发挥媒介作用,结合“线上+线下”互动模式,积极瞄准广东、福建、江苏等省外平昌籍人士聚集重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