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发布关于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督管理的意见。其中提出,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要主动担起责任,切实履职尽责,把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谋划推动,结合本意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进一步梳理已投入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线路,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推动建立统筹协同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在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督管理中的技术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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