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获悉,日前,该中心发布了《关于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服务指引的通知》,《通知》鼓励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对实行“购房无理由退定” 的开发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购房无理由退定”诚信名录库。《通知》适用于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 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可参照执行。根据《通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鼓励自愿向社会公开承诺“购房无理由退定”。这意味着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并与开发企业签订无理由退定协议后,可根据开发商承诺的时限申请退定金,而无需提供理由。(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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