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暂行)》及实施房票3.0版、加快改善型住房建设、推进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细化配套文件。根据《意见》,淮安大力实施房票3.0版,打破县与县、县与区房票使用界限,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票通用”。已征收拆迁尚未安置到位、城市更新(含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集中连片工业用地土地整理实施的征收拆迁、农房改善等项目优先采取房票安置。因交通、水利等建设拆迁的村镇农房可以采取房票、收购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进行安置,对被收购集中居住区房屋的农户可以发放房票支持其到城镇购房。对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房票使用金额10%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