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发布红枣、玻璃期权合约 郑商所公告,《郑州商品交易所干制红枣期权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平板玻璃期权合约》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八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郑商所网站)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