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披露有关媒体报道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司关注到有相关媒体提及公司供应商疑为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情况,为便于投资者理解,现就有关情况予以说明:2020年,拟离职员工成立外协公司时,参与员工均为拟离职员工,不存在董监高在外协公司持股和任职的情况。2021年开始公司快速开拓IDC建设和算力相关业务,对技术和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需求,应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完成与外协单位切割,不再与外协单位有股权和任职关系。目前公司与外协供应商不存在人员交叉任职,也没有其他相关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三节“关联交易”第6.3.3条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人认定的规则,公司与外协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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