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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已原则上批准逾四十宗申请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12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答复议员提问时表示,入境处已原则上批准“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逾40宗。许正宇说,“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自3月1日起推出至5月底,投资推广署收到逾3000宗查询,主要来自潜在申请人及服务提供者。接获逾250宗申请,并已批出逾100宗申请的净资产审查,当中包括欧美和新加坡等地。入境处已就逾40宗申请作出“原则上批准”,让申请人以访客身份在港作出所承诺的投资。如接获的申请全数获批,预计可为香港带来超过75亿港元的资金,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的发展优势。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按新计划规定,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获批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可以获得在港居留资格。许正宇表示,投资推广署及入境处会尽快处理申请,所需时间视申请人的资产类别、证明文件是否充足等有所不同。(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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