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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土耳其对我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答记者问

问:6月8日,土耳其宣布对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40%额外进口关税,并自发布日起30日后实施。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答:中方注意到,6月8日,土耳其宣布对原产地为中国的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40%额外进口关税,并自发布日起30日后实施。土方曾以同样方式,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40%附加关税,中方已多次向土方提出严正交涉。土方仅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征收额外进口关税,使中国产品的待遇低于其他成员的同类产品,构成对中国产品的歧视,严重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