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改革情况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对象为国务院批复的23家自创区,评估时间基准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本次评估内容包括自创区目标定位实现情况、创新发展成效情况、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示范效应发挥情况、管理机制保障情况等五个方面。(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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