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15日发布全市旅游消费券补贴细则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细则显示,此次活动旅游消费券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活动时间为自本月起至12月31日截止或政策执行资金至补贴完毕为止。细则指出,向入住符合条件的全市星级宾馆(饭店)、金银铜级家庭旅馆、甲乙丙级民宿的游客,按连续入住满3晚每单补贴300元,连续入住满4晚及以上每单补贴400元,每单累计不超过400元(补贴不兑换现金亦不找零)。活动期内,每名游客限使用一次电子券。补贴领取后即时生效,4日内完成兑换,不可叠加使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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