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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区津远建设工程等6户企业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均为非发债主体

据重庆市江津区政府官网,为加强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和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退出平台名单及市场化转型,经江津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重庆市江津区津远建设工程、重庆市江津区睦邻房地产开发、重庆茂川环保科技开发、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工程开发、重庆市江津区德感防洪堤工程建设、重庆市江津区骏达建设等6户企业,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企业依照市场法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上述6户企业均为非发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