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联酋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据海关总署消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气候变化和环境部关于阿联酋食用水生动物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6月20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联酋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