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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期权合约行权价格等条款的公告

其中提到,期权合约行权价格等条款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2日结算时起施行。2024年8月2日之前已挂牌的期权合约继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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