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调整放宽公积金提取、贷款部分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5%。取消过去针对所购房屋面积大于或小于144平方米的规定,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只需满足购买首套房不低于20%,购买二套房降低为首付比例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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