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凭购房合同入学。购房人凭网签备案合同、契税发票在所在辖区就近入学,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励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安置房、公租房和人才房。实行商品房优质优价管理,房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自愿申报价格,行业监管部门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徐州发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