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公告,经山东钢铁集团股东会审议,决定山东省国资委、本公司、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山钢集团33.70%、10.20%、5.10%股权(合计49.00%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惠济新生投资。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钢集团49.00%股权、惠济新生持有山钢集团49.00%股权、山东省国资委持有山钢集团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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