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日就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裁定确认22位债权人的债权。其中,本次裁定对债权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债权审查确定金额为1,092,459,606.57元(其中债权本金928,735,200.00元,利息163,724,406.57元)。另外包括四川信托、建元信托计划,详情参见下表: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日就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裁定确认22位债权人的债权。其中,本次裁定对债权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债权审查确定金额为1,092,459,606.57元(其中债权本金928,735,200.00元,利息163,724,406.57元)。另外包括四川信托、建元信托计划,详情参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