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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低空经济总部企业。对本市低空经济领域总部企业,根据广州市总部经济政策给予扶持。对于研发制造类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等相应条件可认定为总部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给予总部企业人才户籍、人才绿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园入学、办税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粤港粤澳通行等各方面保障。(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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