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43,892,043股普通股并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或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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