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就《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本市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本市将通过立法重点解决特定区域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为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自动驾驶汽车设定了丰富的应用场景。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自动驾驶汽车,按照保障安全、循序渐进的原则,可以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道路运输服务试点等创新活动。本市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除危险货物运输外的道路货物运输,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以及国家和本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