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基金公司用基金持有的证券“砸盘”是误解 近一个时期,市场下行压力加大的环境下,市场上对于融券、转融券存在一些普遍的误解。关于“公募基金出借是基金公司把基金持有的证券用来“砸盘”,收益由基金公司享有”,业内专业人士表示,《基金法》明确规定,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形式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合同和定期报告中均明确披露转融券出借收益归基金财产,即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同时,基金公司用基金持有的证券“砸盘”会造成自身管理的基金亏损,对其自身和投资者都会造成损失,这种“双输”行为不符合基金管理的常识和逻辑。(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