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宇:因公司业务需求及商业安排,不再委托东方金诚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评级 重庆华宇集团公告,近日,公司向东方金诚发送相关函件,因公司业务需求及商业安排,并结合相关业务实际情况,公司不再委托东方金诚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信用评级。 东方金诚终止对公司及“20华宇G1”的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