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格境外机构和个人可在国内购房】商务部、住建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
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全文](http://tinyurl.com/ordc7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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