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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物业回应“物业费违约金”争议:即刻暂停对未提供服务月份违约金计算

据每日经济新闻,近日,有多地万科物业管理小区的业主称,收到万科物业线上系统的物业费违约金账单,显示下半年的7-12月份出现了违约金。对此,7月19日,万科物业首席客户官杨光辉发布一份《情况说明》称:“近日,公司关注到物业费违约金相关的投诉和媒体报道,公司极其重视。调查中发现,针对合同约定按年预缴的客户,系统触发了违约金催收信息,而其中一部分业主实际已缴纳了半年的费用。为此,我代表公司,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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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杨光辉称,这确实给这部分业主带来困惑。“昨天(7月18日),我们已迅速做出调整:对于按合同约定应年度一次性预缴全年物业费但截至目前已缴清超过半年物业费的业主,我们即刻暂停对尚未提供服务的月份违约金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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