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城市积极响应收储工作。桂林、江门、柳州、南宁、泸州、新乡、威海、潍坊、衡水等城市纷纷出台“收储”实施细则,普遍要求收购的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优先选择整栋或整单元未售、能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认为,低能级市县的存量房被纳入收储存量住房政策范围,标志着保交房和去库存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同时也是高能级城市试点经验向低能级城市推广的体现。但他也提出了对收储资金能否到位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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