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出售与辉同行100%股权予董宇辉,代价7658.55万元 东方甄选在港交所公告,7月25日,董宇辉(买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及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658.55万元。东方甄选同日公告称一年期间不时在公开市场购回价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