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启动住房“以旧换新” 江西南昌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时间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且在新房备案时间的前后12个月内完成旧房出售(不含继承、赠与、离婚析产)的居民,在新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2%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