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通知,面向佛山市五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征集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