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提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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