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出,管理人应当建立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加强业务报价内部管理;不得以明显低于项目平均成本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不得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投标报价与非投标报价均应当执行资产证券化业务报价内部约束制度。管理人应当在综合考虑前端项目承做、项目销售和后端项目存续期管理基础上合理测算成本、分配业务执行费用,保证足够的费用投入,避免因费用不足影响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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