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自2024年8月5日起执行。同时,继续上浮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自8月5日起执行。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