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目前严峻复杂的防汛抗洪救灾形势,8月6日财政部会同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6.49亿元,支持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4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好台风、洪涝水利防汛救灾相关工作。中央财政重点对这些地区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予以适当补助,助力保障水利工程设施主汛期安全运行。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