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地撤销乡镇财政所:职责划入乡镇财经办,人员分流 8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刊文介绍,按照各乡镇财政所要在2024年前完成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南宁市财政局积极抓好财政所机构改革业务指导,确保财政所撤销后,市县乡三级财政业务有效衔接。该文称,财政所撤销后,现有工作人员去向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执行。(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