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ITC 337调查裁决结果,即公司生产的安赛蜜没有违反《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337条的规定。公司安赛蜜产品可以正常出口至美国,本次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