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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证监会对瑞华所及相关人员作出处罚决定

据证监会网站,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瑞华所、李岩、陈丽)。经查明,瑞华所在对扬子新材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相关年度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李岩、陈丽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瑞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66,037.72元,并处以1,132,075.44元罚款。对李岩、陈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