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英国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0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分别为美国公司75.5%,欧盟公司27.4%—71.9%,新加坡公司23.1%—45.2%,实施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