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生产者或经营者对购买者“知假买假”应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谢勇表示,《解释》明确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对购买者“知假买假”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明确如果购买者连续购买后对每次购买行为分别起诉,均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