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17份,其中监管问询函1份、监管工作函16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7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书面警示3单、纪律处分措施1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3单。(上交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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