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代理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消息,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选择在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五个省份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信用评价对象包括试点省份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设置A、B、C、D等4个等级。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