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9月1日起,通过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渠道销售的化妆品,可以采用电子标签方式标注产品中文标签。试点期间,离岛免税化妆品可以选择电子标签或者传统标签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产品中文标签标注。试点期限暂定为2年。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黎运达表示,该试点的实施,消费者可以通过扫码、销售现场取阅、网站查询等三种方式,便捷获取产品标签信息。将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公众用妆安全。同时,这一举措也将有利于离岛免税经营者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效率,增加离岛免税化妆品的可及性,有效促进境外消费回流,为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央视新闻)